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没打借条不必然是赠与
相关领域:债权债务
本案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理,最终判决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某、秦某借款本金15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(以15万元为基数,从2020年5月12日起按照年利率6%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),驳回原告张某、秦某的其他诉讼请求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50元,由原告共同负担222元,被告负担1628元。原告方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。
开篇
很多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,碍于亲属情面不会要求子女出具借条。一旦子女婚姻变动,想要回这笔出资,对方一口咬定是赠与,父母该怎么办?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这类争议。
案情回顾
本案原告张某、秦某系夫妻,被告张某原系两原告的女婿。2016年,被告因购房需要资金,向两原告提出借款,两原告合计给付被告17万元,其中15万元存入被告银行卡,另有2万元现金交付。因为当时双方是亲属关系,两原告未要求被告出具借条。后两原告因自身需要向被告主张还款,被告未予理睬,故诉至法院。
被告张某辩称,该笔出资是原告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,即使是借款,也应当由被告和原告女儿共同偿还。
核心争议焦点
本案争议焦点为: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,在没有明确书面意思表示的情况下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赠与还是借款?
该争议焦点是本案的核心,也是此类案件中最普遍的争议,直接决定了出资款能否被追回。实践中大量此类案件因为没有借条,出资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,本质就是对出资性质的举证责任分配和认定规则理解有误。
办案思路与代理亮点
本案由周德时律师作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,接案后梳理了现有证据,原告虽然没有借条,但持有存款凭条,还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佐证原告主张借款的事实。周德时律师提出核心代理意见:法律并未规定父母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,因此不能默认父母出资就是对子女的赠与,现实中大量父母出资是对子女临时性的资金帮助,本质就是借款;根据举证规则,被告主张案涉出资是赠与,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作出了赠与的意思表示,被告无法举证证明赠与,就应当采信原告关于出资是借款的主张。
在中国社会习俗里,亲人之间借钱碍于情面不打借条是常事,不能因为没有借条就反过来推定这钱就是赠与,这既不符合法律规定,也不符合普通人的公平观念。该代理意见最终被法院全部采纳。
判决结果与案件信息
本案审理法院: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
案号:(2020)苏1003民初573号
裁判日期:2020年7月20日
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判决结果:
一、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某、秦某借款本金15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(以15万元为基数,从2020年5月12日起按照年利率6%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);
二、驳回原告张某、秦某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50元,由原告张某、秦某共同负担222元,被告张某负担1628元。
法律依据
本案裁判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尚未废止,现行法律依据已更新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条款,具体如下: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条: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九条: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
-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: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,也未约定逾期利率,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%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办案复盘
这类亲属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,核心就是出资性质的举证分配。本案中被告主张出资是赠与但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,最终原告的主张得到支持,也充分体现了举证规则在这类案件中的核心作用。
实务建议
周德时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:
- 哪怕是亲属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,只要是借款,就要尽量留下书面的借款凭证,或者在转账时明确备注“借款”,避免日后发生争议;
- 如果当时碍于情面没有留下书面凭证,要及时通过微信、短信、通话录音等方式,和对方确认借款事实,固定相关证据;
- 在出资性质争议中,主张赠与的一方需要对赠与的明确意思表示承担举证责任,不能举证的,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。
常见疑问
1. 父母给孩子买房出钱,没借条肯定要不回来吗?
不是的。出资性质不能仅仅以有没有借条来认定,不能因为父母没有要求子女出具借条就当然推定出资是赠与。主张出资是赠与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父母作出了赠与的意思表示,不能举证的,法院会支持出资是借款的主张。
2. 如果是赠与子女一方,是不是就不用还了?
如果父母明确作出了赠与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,那当然无需偿还,但赠与需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。没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作出赠与意思表示的,不能仅以亲属关系就认定出资属于赠与。
本文由周德时律师分享其亲自代理的案件,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。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,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,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